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来源:教育基金会 时间:2014-10-17 点击数:3
各学院、中心、部门:
根据市教卫党委、市教委2014年9月11日要求,现转发教育部教监【2014】4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下称:规定),并提出如下执行要求:
一、迅速将规定中提出的“六个严禁”传达到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教职员工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按“六个严禁”的要求,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将廉洁从教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学校对“六个严禁”的执行情况,予以监督检查。凡违反“六个严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经查实,违反规定的教职工,一律取消两年内评先、评优、评奖、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的资格;违规者,当年的考核等级为“不合格”;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三、学校将追究发生教职工违反“六个严禁”行为的学院、中心、部门领导的责任。
四、学校设立专项的举报电话及邮箱,以强化对违反“六个严禁”行为的监督。
院务部
2014年10月19日
附:《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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