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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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禁烟控烟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教育基金会    时间:2014-10-20    点击数:3
各学院、部门、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根据中央关于公共场所禁烟的有关要求和《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精神,学校规定,所有学校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
各学院、部门、中心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吸烟有害身体健康的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世界无烟日、学生入学和毕业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课堂、讲座、党团活动等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禁烟教育,宣传吸烟的危害性,普及基本医学知识,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自觉行为,让吸烟者争相戒烟成为时尚,劝阻吸烟,拒绝二手烟,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
各学院、部门、中心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管辖区域内各自单位禁烟工作的检查,学校将对禁烟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查处通报。
特此通知!

院 务 部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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