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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妈妈,再爱我一次》(学生版)剧组等 通令嘉奖的决定
来源:教育基金会 时间:2014-11-28 点击数:3关于给予《妈妈,再爱我一次》(学生版)剧组等通令嘉奖的决定
各学院、中心、部门:
2014年11月12日,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戏剧家协会、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戏剧家协会承办的第四届中国校园戏剧节上,我校原创音乐剧《妈妈,再爱我一次》(学生版)荣获“中国戏剧奖?校园戏剧奖”专业组最高奖,主演叶麒圣同学荣获第四届中国校园戏剧节“校园戏剧之星”称号,我校荣获优秀组织奖,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在学校领导的热情鼓励和亲自关怀下,《妈妈,再爱我一次》(学生版)剧组自2014年3月经全校选拔正式成立后,全体剧组成员在表演艺术学院领导的率领下,在李盾、黄豆豆、杭天琪、高韶青等艺术家的悉心指导下,在学校各学院和部门的配合下,认真学习,刻苦排练,克服困难,全情投入,积极发扬团队合作的精神,演出水平有了突飞猛进的提高,并最终夺得“中国戏剧奖?校园戏剧奖”专业组最高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
《妈妈,再爱我一次》(学生版)的成功获奖,既是学校需、学、研、产教学改革的具体体现,也是表演艺术学院师生从学习中实践,又在实践中提高,为我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打下坚实基础的难忘历程,更是为学校迎接建校十周年献上的一份厚礼!
为表彰先进,在全体师生中营造一种奋发图强、创新争优的良好氛围,经校长办公会决定,特对参加《妈妈,再爱我一次》(学生版)剧组的主创人员、所在学院及相关人员,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妈妈,再爱我一次》(学生版)剧组全体成员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刻苦学习,积极实践的精神。希望全校师生员工向他们学习,同心协力,改革创新,力争创造更多的佳绩,为我校实现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学校的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014年11月28日
各学院、中心、部门:
2014年11月12日,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戏剧家协会、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戏剧家协会承办的第四届中国校园戏剧节上,我校原创音乐剧《妈妈,再爱我一次》(学生版)荣获“中国戏剧奖?校园戏剧奖”专业组最高奖,主演叶麒圣同学荣获第四届中国校园戏剧节“校园戏剧之星”称号,我校荣获优秀组织奖,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在学校领导的热情鼓励和亲自关怀下,《妈妈,再爱我一次》(学生版)剧组自2014年3月经全校选拔正式成立后,全体剧组成员在表演艺术学院领导的率领下,在李盾、黄豆豆、杭天琪、高韶青等艺术家的悉心指导下,在学校各学院和部门的配合下,认真学习,刻苦排练,克服困难,全情投入,积极发扬团队合作的精神,演出水平有了突飞猛进的提高,并最终夺得“中国戏剧奖?校园戏剧奖”专业组最高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
《妈妈,再爱我一次》(学生版)的成功获奖,既是学校需、学、研、产教学改革的具体体现,也是表演艺术学院师生从学习中实践,又在实践中提高,为我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打下坚实基础的难忘历程,更是为学校迎接建校十周年献上的一份厚礼!
为表彰先进,在全体师生中营造一种奋发图强、创新争优的良好氛围,经校长办公会决定,特对参加《妈妈,再爱我一次》(学生版)剧组的主创人员、所在学院及相关人员,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妈妈,再爱我一次》(学生版)剧组全体成员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刻苦学习,积极实践的精神。希望全校师生员工向他们学习,同心协力,改革创新,力争创造更多的佳绩,为我校实现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学校的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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