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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5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来源:教育基金会 时间:2015-03-30 点击数: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5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
| 二、校址 |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2200号 |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1.招生专业及计划
2.报考条件和办法: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5年普通高校招收应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的招生实施办法”执行,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考生须于2015年3月31日至4月2日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shmeea.edu.cn)。 3.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2015年4月12日-13日,松江区文翔路 2200号图文信息中心大厅,考生须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的学生证和学校出具并经区县招生考试机构牵头审核的报考资格证明。 4.考试科目:专题设计、专业面试 5.考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4月25日,松江区文翔路 2200号图文信息中心。 6.文化课考试时间:5月9-10日;地点详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 |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只招收英语考生。 |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男女不限。 |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招色盲、色弱 | |||||||||||||
| 九、录取规则 |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统考文化分+校考专业分)。 |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22000元/学年(沪价费[2005]24号) | ||||||||||||
| 住宿费标准 | 1400元/学年(沪价费[2005]24号) |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本科毕业文凭和学士学位 |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67823033、67823034 | |||||||||||||
| 十三、投诉电话 | 021-67822515 | |||||||||||||
| 十四、网址 |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我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并协助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贷学金。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上海市高校统一的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学校还将为在读学生投保团体平安保险。 | |||||||||||||
| 十六、其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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