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收缴2016年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用的通知
来源:教育基金会 时间:2015-11-24 点击数:3关于收缴2016年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用的通知
全校学生: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2015]58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全市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
我校即日起将根据上级要求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用收缴工作,并于2015年11月27日前进行系统统一扣款。请确保2015年11月27日前卡内有100元以上余额,在该截止日期前因金额不足而导致扣款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
医务室、财务处、学生处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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