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院办“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4月2日(星期日)—4月4日(清明节星期二)放假,对清明节课程做以下安排:
4月1日(星期六)补4月3日(第六周周一)的课;
4月4日(第六周周二)清明节停课一天。
请各二级学院做好课程安排,保证教学秩序。
教务处
201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