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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教职工返沪返校及入住集体宿舍的通知

来源:教育基金会    时间:2020-02-24    点击数:5

有关教职工返沪返校及入住集体宿舍的通知


       根据学校2月20日有关做好今年春季学期开学及在线教学工作的通知,遵照市教委有关本市教育系统教职员工返沪、返校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有关我校教职员工返校、返校及入住学校集体宿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现仍在上海以外地区的教职员工,在沪有住所的,应适时妥善安排返沪。严格按照上海市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做好卫生检疫、健康通报等工作。返沪后在住所自行居家隔离14天且身体状况正常,并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或绿色“随申码”码)和《隔离观察结束承诺书》,以便应学校教学和管理服务工作需要及时返校,做好在线教育支撑保障和学生服务工作。

       2. 学校通知要求,为确保开学在线教育教学和有关工作顺利开展,各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学科带头人、专业主任、办公室主任、辅导员,以及学校院务部、教务部、信息化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请于2月底之前返沪,并按照上海市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隔离观察。

       3. 疫情重点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的教职员工暂不返沪。

       4. 学校通知2月底前返沪的人员中无在沪自行居家隔离条件需回学校集体宿舍居住的,必须由所在学院或部门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返沪。返沪后,由学校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小组安排入住临时隔离观察点进行隔离观察14天。 隔离观察期间必须严格遵照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外出随意走动,每天两次测体温。隔离观察身体状况正常,并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或绿色“随申码”吗)和《隔离观察结束承诺书》。

       5. 隔离观察期间,如果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症状等,应按照疫情防控处置流程送至就近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程序上报。

       6. 经批准返校的教职员工应严格遵守学校联防联控的各项规定,尽量避免人流密集的区域,家庭成员如出现发热症状也需要报告。进校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和体温检测,做好佩戴口罩防护措施,尽量减少进出校园频次。

       7. 所有返校的教职员工,一旦出现上述发热等症状,应立即暂停在校内的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处置流程送至就近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程序上报。

       8. 返沪返校人员如出现隐瞒实情、虚报信息等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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