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教育基金会 时间:2020-10-13 点击数:5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基金会财务预算编制行为,强化财务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基金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预算是基金会根据事业发展规划所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它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收入预算体现基金会经费来源的多元性,反映基金会依法多渠道筹集经费的能力和经费来源结构;支出预算反映基金会的业务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是基金会经济状况的综合反映,是基金会进行各项经济活动的前提和依据。
第三条 基金会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监督等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财务预算管理体制
第四条 理事会是基金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审核批准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五条 财务预算由理事会领导下的理事长负责制进行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基金会章程组织收入,支出预算。
第六条 基金会各部、办按其职责与任务编制其收入与支出的部门预算。
第七条 财务部是财务预算管理的工作机构,负责编制并上报理事会年度财务预算。
第三章 财务预算编制原则
第八条 财务预算是一条贯穿基金会经济运行的总命脉,编制财务预算的目的是为了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有限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使用,促进基金会事业的发展。
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收入预算由接受捐赠收入、投资理财收入及其他收入等组成;支出预算由人工经费、资助项目经费、行政经费及其他支出经费等组成。财务预算按照自然年度编制。
第九条 财务预算编制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对各部门各项目进行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以预算确定的目标既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又具有可实现性为原则,以“收支两条线”安排各部门财务预算,保证基金会工作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
第十条 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不虚增、不少列,并贯彻财务稳健性的原则。支出预算的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节约高效、规避风险的原则。
第四章 财务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方法
第十一条 各部门在基金会总体规划及应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上报财务预算申请表,财务部根据基金会年度工作任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分析各部门提出预算申请的合理性,本着勤俭节约、追求资金利用率最高的精神,运用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方法拟定基金会财务预算方案,方案经理事长审定后报理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 编制方法:首先要摸清家底,掌握基金会现有的各类资金和
资源,分析之前的财务收支状况和趋势,预测本年各项收入和支
出总额。在编制财务预算时,必须安排适当的后备资金,以保证
基金会的应急项目支出。各收支项目必须有合理的编制依据,要有统一的定额和标准。
第五章 财务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第十三条 基金会财务预算的执行是按照“责权和财权统一的原则”严格规定各级负责人的经费审批权限及审批授权制度,强化财务预算刚性管理,实行分级授权控制。
第十四条 加强财务预算控制和分析。要做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制
定各种财务预算控制指标,加强各种事前计划的安排和管理;严格做到过程控制和分析,及时掌握财务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确保年度财务预算收支平衡或基本平衡;财务预算执行结束,编制决算报告,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财务预算的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 为了保证基金会财务预算的严肃性、权威性,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国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基金会重大的战略决策调整或新增重大建设项目等实际情况发生,须对财务预算进行调整的,经基金会理事会审批,由财务处按照财务预算编制的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调整。
第六章 财务预算的分析考核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财务预算一经批复,即成为各预算单位执行的依据,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基金会有关部门要加强财务预算执行的分析和考核力度,将财务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列入年终评估体系。以深化财务预算来进一步推动基金会全面预算管理,逐步建立以预算管理为手段、绩效考核为目标的财务管理体系,促使各部门重视并加强对部门资金的计划管理,合理安排使用,确保基金会事业发展计划的完成。
第十七条 财务部在整个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发挥财务监督和管理的作用,对各部门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超预算或预算外用款等现象,即刻提出预警或禁止信息并及时将各部门财务预算执行进度和情况通过每月报表传递给基金会领导和各责任单位,使他们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合理做出相应调整,确保财务预算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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